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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从业资格
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范围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解释:在会计岗位的会计人员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属于会计岗位不需要该资格。
提示:(1)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不属于会计岗位;(2)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例题1】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任职资格是( )。(2003年)
A、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B、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C、具有中专以上会计专业学历
D、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答案:B
【例题2】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有( )。(2005年)
A、注册会计师
B、注册税务师
C、会计主管人员
D、会计机构负责
答案:CD
2、会计从业资格的后续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含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1)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注意单选题),到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2)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2007年调整)
① 在同一管辖范围内: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② 在不同管辖范围的: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