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0年《初级经济法》预习辅导第一章(1)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第一节 法和经济法的概念

  一、法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例题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08)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答案:B

  【例题2】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

  A、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法是国家指定或认可的规范

  C、法凭借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

  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答案:A

    09年会计职称考点串讲(电子书)下载汇总

  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变化详解

  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基础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