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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初级经济法考试第二章冲刺辅导(3)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十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不能相互替代、减轻或免除。(P71)例2―9

  十四、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P72)

  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应承担责任。

  十五、会计机构负责人(P73)

  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十六、总会计师(P73)

  1、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参与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

  2、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十七、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范围。(P75)

  十八、会计从业资格的后续管理(P76)

  1、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注意单选题),到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2、调转登记

  ①在同一管辖范围内: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②在不同管辖范围的: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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