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固定资产折旧
(1)影响折旧的因素
第一,固定资产原价。
第二,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
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第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 计提折旧的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第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注意:
(1) 企业在具体计提折旧时,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
(2)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3)已达到预定可适用状态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4)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折旧的方法
折旧计算方法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
(4)折旧的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分别记入"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