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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Pll7)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的13%计算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棉花和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包括运费、建设基金)的7%计算进项税额,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不得计入。
【解释1】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入。
【解释2】运费严格与货物挂钩: (1)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则其运费也不能抵扣:(2)货物的进项税额在当期不能抵扣,则其运费在当期也不能抵扣; (3)货物的进项税额只能抵扣80%,则其运费也只能抵扣80%。
【解释3】(1)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其运费也不能抵扣;(2)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因此其运费也可以抵扣。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从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购进废旧物质。按照l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用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为进项税额计算抵扣。
2、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P118)
【解释】(1)将来会产生“销项税额”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将来不可能产生“销项税额”的,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1)购进的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如提供非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解释】(1)纳税人将“外购”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如卷烟厂将外购的饼干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没有销项税额,因此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2)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如饼干厂将自己生产的饼干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有销项税额,因此为生产该产品所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5)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例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有( )。
A、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B、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C、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D、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答案】ABCD
3、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P119)
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通过认证的,应当自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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