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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固定资产+外币折算
【例1】固定资产+外币折算+所得税+债务重组
蓝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天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2007―2010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007年12月5日蓝天公司从国外进口一台电子设备,该设备买价为50万美元,境外运输费、保险费等2万美元,共计52万美元,尚未支付。当日汇率为1美元=人民币8元。同时蓝天公司用人民币支付增值税、关税税额86万元。
蓝天公司当月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22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07年起,蓝天公司每年利润总额均为100万元。假定蓝天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注:内外资企业统一所得税率后为25%),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均与税法相同,并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假设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来有足够的应税所得可以扣除。蓝天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该设备计提减值后不改变预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
(2)2007年12月31日,人民币发生升值,当日汇率为1美元=7.8人民币。
(3)2008年12月31日,该设备出现减值的迹象,经计算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27万元。
(4)2009年1月20日,蓝天公司完成2008年所得税申报,并交纳了所得税。
(5)2010年1月1日,蓝天公司对该设备支付财产保险费1万元;7月4日,该设备发生维修费7万元,其中发生人工费2万元,支付配件费5万元。
(6)2010年12月20日,因蓝天公司欠某公司债务无法归还,用该设备抵偿债务400万元。抵债日,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340万元。
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