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初级经济法:第六章印花税复习资料二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第三节 印花税

  二、征税范围

  1、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和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解释】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也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 )。(2007年)

  A、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C、商品房销售合同

  D、房屋产权证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以上四项均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相关链接:

  环球网校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网上辅导方案

  2009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各地报名时间汇总

  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基础

  09年2月28日前参加会计职称辅导 全部五折优惠!

  更多信息请访问会计职称考试频道 会计职称考试论坛 会计考试博客圈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