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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初级经济法企业所得税一节复习资料十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环球网校为广大学员整理提供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考试复习资料,以便更好的为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做准备: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的题型应主要考虑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愿为大家考试提供最大的帮助,并祝考试顺利!

  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

  (一)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同胞等。

  划分为两类纳税人标准――住所和居住时间

  1、居民纳税人: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判定标准: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2、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

  判定标准: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满5年的,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例题】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有(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满1个纳税年度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未居住

  【答案】A

  (二) 扣缴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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