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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级经济法》预习辅导:第六章(12)

|0·2009-12-16 08:58:33浏览0 收藏0

  第五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提示: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同样征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二、征税范围

  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提示: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

  【例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 )。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集体企业

  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公司

  C、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

  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答案:ABCD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以上四项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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