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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级经济法》预习辅导:第六章(5)

|0·2009-12-15 09:08:25浏览0 收藏0

  第二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

  1、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等使用的车船也需要缴纳车船税,他们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2、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3、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4、有租赁关系,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车辆拥有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二、征税范围

  (1)载客汽车(包括电车);

  (2)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4)摩托车;

  (5)船舶(包括拖船和非机动驳船);

  (6)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例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车辆中应当缴纳车船税的有( )。

  A、大轿车    B、挂车

  C、摩托车    D、自行车

  答案:ABC

  三、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辆、自重吨位、净吨位

  1、载客汽车、电车、摩托车,以“辆”为计税依据。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为计税依据。

  3、船舶,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例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载货汽车计税依据的是( )。(2008年)

  A、排气量 B、自重吨位

  C、净吨位 D、购置价格

  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核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车船税的计税依据有三种形式:辆、自重吨位、净吨位,其中以自重吨位为计税依据的是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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