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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级经济法》预习辅导:第五章(7)

|0·2009-12-01 09:04:38浏览0 收藏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减免和抵免税额

  (1)抵免税额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①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2)抵免方法——限额抵免

  抵免限额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税收抵免的最高限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提示】抵免限额计算公式:

  抵免限额= =境外所得×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5%)

  【例题1】某居民企业从境外取得税前所得40万元,境外缴纳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率为20%,境外所得税税款抵扣限额=40×25%=10(万元)

  境外所得已缴纳的所得税额=40×20%=8(万元)

  境外所得应补缴所得税额=10-8=2(万元)

  【例题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境外所得在我国汇总纳税时的抵免限额为( )

  A、可以抵免的最低限额

  B、可以抵免的最高限额

  C、境外实际缴纳税额

  D、境外应当缴纳税额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抵免限额含义。抵免限额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税收抵免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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