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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级经济法》预习辅导第四章(2)

|0·2009-11-18 09:04:43浏览0 收藏0

  2、扣缴义务人——针对非居民企业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例税率

基本税率

25%

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20%

两档优惠税率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
2)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l5%

  【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优惠税率为( )。(2008年)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A.10%   B.15%   C.20%   D.25%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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