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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财政局
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30日,每天8时至18时网上报名,补报时间12月4日至11日。
二、审验时间:2009年10月13日至30日,补报时间12月7日至11日进行审验。各报名点审验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审验(周六、日不休)。
三、报名地点:
1、市财政教育培训中心(和平大街21号天洋电器对面),负责市本级及海港区、市开发区、青龙县的报名工作,咨询电话:3047931 3020505。
2、其他县区人员按隶属关系分别在当地财政部门报名审验。
四、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A、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B、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C、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D、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每一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B、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C、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D、取得硕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E、取得博士学位,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凡2008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09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条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程序
1、考生直接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网站,按网站要求进行报名,但不得自行上传照片。
2、考生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自行用A4纸打印一份,并粘贴小二寸彩照(老考生不用)经单位盖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证及职称证书原件到报名点进行审验。
3、考生审验合格后,本人现场采集照片并交费。
4、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具体打印时间和格式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栏,预计时间2010年5月1日以后。
六、报名费用: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41元。以上公告详情可同时访问秦皇岛财政网(www.qhdc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