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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公告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现将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本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初级资格: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也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四、报名程序
(一)考生请登录成都会计网http://bm.cdkjw.org或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www.cd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上网后请认真阅读有关政策规定、网上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二)考生请按规定完成照片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56像素,宽度114像素,大小15KB以内。
在考生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考生所传照片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要求重新上传。
(三)报名成功后,考生打印报名信息表交所在工作单位核实盖章。于2009年10月16日---10月31日(假日不休息),携带报名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前往网上选择的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四)2009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为网上缴费时间(过期不再补缴),缴费手续完毕后,报名程序完成并有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考生放弃报名。
五、考试用书
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和考前培训,考生请到报名地点自愿选择购买及培训。
六、收费标准
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函[2004]4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科50元。
七、其他有关报名事项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