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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9]24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南通市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继续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15至16日,考试档次为初级、中级。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参加以往年度会计继续教育。
(二)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证书。
(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注册之日算起)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注册之日算起)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注册之日算起)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注册之日算起)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1.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和会计继续教育证书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没有会计证的年限限制)。
2.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从注册之日算起,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3.报考2010年度中级考试、出生年月在1985年8月31日之后的考生,不能网上报名,请此类考生携带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照片在确认时间段内到市区确认点报名。
4.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时间为2009年10月25日至31日(节假日不休息)。
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可以参加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补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时间为2009年12月10日至12日(节假日不休息:补报名的考生不再进行考试用书的征订)。
2.报名地址: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原则进行报名。市区考生到市财会教育中心(南通市青年西路192号)报名确认。各县(市)考生到所在地的县(市)财政局进行报名确认。各报名点地址、联系电话:海安同建路2号,88859837;如皋惠政路市政府大楼内,87623861;如东人民桥北首,84512630;通州银河路66号,80168078;海门解放中路文化宫弄9号,82212367;启东建新路24号,83316784;市财会教育中心83534657。
3.报名办法:
(1)报名网址: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jscz.gov.cn)。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各报名点上网报名。
(2)报名人员携带考生本人的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会计工龄证明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到报名点拍电子照并办理审核确认事项。
(3)中级考生如2009年度考试有合格科目者,可凭09年的准考证网上报名,只需审核确认其今年所报的科目及考试用书。
(4)中级考生如2009年度考试有合格科目者,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的科目显示为红色,如考生选报该科目,则表示重考,09年的成绩自动作废。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 和初级会计实务 。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 、经济法和 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3、考试大纲: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格考试大纲比起以往年度有重大调整。
四、准考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格考试实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各报名点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至5月14日。
五、考试用书:由考生在进行报名时征订全国会计考办和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重新编著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辅导用书由考生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