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0年度会计技术资格考试简章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在2010年5月15、16日举行。
二、报考时间和要求
(1) 实行网上报名。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预报名。考生须经过网上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近期一寸证件照片),下载打印报 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
(2)201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我市定于2009年 10 月10日至10月29日进行,每天具体开通时间以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3)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为2009年10月26日―10月29日。考生到当地会计资格考试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届时须提交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缴交相片一张(与报名相片相同)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4)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考生到当地会计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备条件
1、 报考初级的会计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 报考中级的会计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3、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资格考试。
以上报考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9年12月底止。
四、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注意: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中级资格的二年为一个周期,参考人员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科目合格后,由省考办核发成绩通知单。
五、2010年会计资格考试用书,考生需要时可在报名时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