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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企业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本金增减变动情况。短期借款利息属于筹资费用,应通过财务费用或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二)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的核算主要包括:签发或承兑商业汇票、到期支付票款。
1、取得时,按面值计入“应付票据”的贷方。如果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应将支付的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
2、到期偿付。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应将应付票据按票面余额结转;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应将应付票据的票面余额转作短期借款。
(三)应付和预收账款
1、应付账款的核算
(1)货物与发票账单同时到达,待货物验收入库后,按发票账单登记入账;
(2)货物先到,但发票账单不同时到达,待月份终了估计入账。
(3)应付账款一般按应付金额入账,而不按到期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如果购入的资产在形成一笔应付账款时是带有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入账金额的确定按发票上记载的应付金额的总值记账。在这种方法下,应按发票上记载的全部应付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
(4)企业将应付账款划转出去,或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直接转入营业外收入。
2、预收账款的核算
企业预收账款业务不多时,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款顶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销售实现时,借记“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收到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退回多付的款项时,借记“预收账款”,贷记“银行存款”
(四)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从广义上讲,职工薪酬是企业必须付出的人力成本,是吸引和激励职工的重要手段,也就是说,职工薪酬既是职工对企业投入劳动获得的报酬,也是企业的成本费用。
2、货币性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3、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并且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五)应交增值税
1、核算
(1)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通常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
如果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并按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3)进项税额转出
第一,如果属于购进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的,可先将其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待确定为不予抵扣项目时,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将其记入其他有关科目。
第二,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或产成品等发生非常损失时,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的特点:①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一般情况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②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③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无论是否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均不计入进项税额,不得由销项税额抵扣,而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
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收入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六)应交消费税
1、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2、企业以生产的商品用于在建工程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 “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会计处理时,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时,不需要再交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交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应交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出售不动产时,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八)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土地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额是指转让收入减去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新建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等。
(九)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上交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十)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对外投资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能力等方面。它是企业长期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管理与核算。
2、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十一)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的发行价格
企业债券发行价格的高低一般取决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发行当时的市场利率以及债券期限的长短等因素。债券发行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情况。
企业债券按其面值出售的,称为面值发行。此外,债券还可能按低于或高于其面值的价格出售,即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是指债券以低于其面值的价格发行;而溢价发行则是指债券按高于其面值的价格发行。
2、债券发行的核算
企业以面值发行债券时,应按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贷记“应付债券――债券面值”科目。
3、债券利息的核算
发行债券的企业,应按期计提利息。若债券按面值发行,则每期计提利息时,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
4、债券还本付息的核算
债券到期,企业支付债券本息时,借记“应付债券――债券面值”和“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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