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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准考证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要求,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调整到9月6日、7日举行,现将我省考生领取新准考证(5月份发放的旧准考证作废)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市地新准考证下发时间统一为8月11日至29日。
二、新准考证领取方式: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2、考生凭旧准考证(5月份下发的准考证)换领新准考证。
3、考生凭会计报名时的回执领取。
三、准考证领取地点不变。
中省直单位考生到黑龙江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领取(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哈尔滨市考生到哈尔滨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0号)。
其它地市考生请与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