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初级经济法:第二章会计核算讲解练习五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在考试中是重要的章节,经常以综合题的方式出现。

  第三节 会计监督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权

  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务、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旨,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解释】考生注意如果会计人员有权自行处理的,应首先自行处理;只有无权处理时,才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政府会计监督

  1、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实施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 ”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解释】本考点曾在2001年、2003年的综合题中出现,财政部门有权对“各单位 ”(上市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的会计工作中行使监督权

  【例题】根据《会计法 》的规定,( )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A、以上人民政府税务部门

  B、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

  C、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部门

  D、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答案】D

  2、会计工作监督的监督对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

  (1) 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 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 》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相关链接:

  环球网校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网上辅导方案

  2009年度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提醒

  2009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各地报名时间汇总

  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基础

  2009年2月1日前参加会计职称辅导 全部五折优惠!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