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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题
【案例1】
2007年4月某市财政局对甲国有企业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2006年4月,甲企业收到一张应由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企业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企业的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企业用于账务处理。
(2)2006年5月,甲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王某主张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说明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等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遭到甲企业负责人的拒绝。
(3)2006年6月,甲企业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未报经甲企业负责人批准,也未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后未履行任何手续。
(4)2006年7月,甲企业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包括:为方便与供货商的合作,甲企业划拨给采购部门专项资金,由采购部门自行与供货商结算货款。
2006年度,甲企业实际亏损1000万元,但甲企业负责人王某授意会计人员张某、赵某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处理”。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未严格履行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市财政局发现甲企业的违法行为后,依法对甲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甲企业负责人王某认为,既然甲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经过了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理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企业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企业负责人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企业在会计档案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甲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什么问题?并说明理由。
(5)对于甲企业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相关当事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6)甲企业负责人王某认为由乙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案例2】
2007年4月某市财政局对某国有企业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2006年6月,该企业的新厂长甲任命自己的妻子乙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乙随后将自己的侄子丙调入会计科担任出纳工作,并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丙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006年7月,会计人员丁调离该企业,在与接替人员戊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会计机构负责人乙安排丙负责监交。戊在交接过程中因疏忽未发现所接收的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事后,当戊发现丁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存在大量问题,找到丁时,丁表示由于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于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乙要求戊对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2006年9月,厂长甲决定增设1名副厂长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张某配合其工作。11月,厂长甲决定免去张某的总会计师职务。
(4)2006年10月,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乙批准,某研究所复制了该企业的会计档案,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该企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会计机构负责人乙安排丙负责监交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丁表示由于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乙要求戊对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该企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该企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