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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大连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时间2008年5月17日、18日。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7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8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三、报名条件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所有报考会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作为报名时的必备条件。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注: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算起。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3日-11月23日
五、报名费用:每科40元。
六、报名方式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集中办理交费手续,领取成绩合格单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考生报名时,须自行对照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全部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含单科成绩)领取合格成绩单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市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对其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大连市财政局(www.czj.dl.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使通过考试,也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考生报名时必须登陆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点击主页上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链接,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的近期无底免冠彩色照片,并填写考试教材征订单,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到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审核和交费手续。未经交费的报考人员无法取得报考资格。
考生报名交费、信息审核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报考人员按本人所在地报名确认点进行确认、交费(报名确认点附后)。
1、市内四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和高新园区的报考人员到大连市财政局报名确认点。地址:中山区白玉街20号(大连市会计服务中心一楼)。
2、其它区市县的报考人员到其所在地的财政局报名确认。
3、报名确认时间:2007年11月5日-23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4、报名确认的考生需打印一份《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字。
大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办公室
200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