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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财会[2007]40号文件精神,现将常熟市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即:每位考生首先在指定的网上报名注册,然后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审核、拍照、交报名费及订书费、打印报名审核表,详细信息请考生登陆常熟财政网(www.cscz.gov.cn)仔细浏览《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使用指南》。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10月22日至10月29日。过期后果自负。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记住本人报名注册号、登陆密码,以便自己修改和审核确认时使用。(报名网址省里尚未公布)。
2、资格审核和确认时间:10月22日至11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 1:30-4:30)。(双休日照常工作)报名确认时间过期后果自负。
3、审核和确认地点在常熟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教学楼四楼(常熟市枫林路6号、电话:52876483。)(注:网上报名,凡只要可以上网的地方如办公室、家里等都可以上网注册,确实上不了网的考生,也可以到审核和确认地点进行网上注册。但必须单位盖章和确认。)
4、报名条件:
按财政、人事两部公布的财会[2000]11号文件附件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明确的报名条件执行,即除具备各项基本条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外,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报考中级资格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1)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同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从事会计工作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到单位时起算。
对符合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证明、会计工龄证明等报名参考。
(3)持有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办理调转手续的,到原发证机关所在地办理报名手续。
5、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携带: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从事会计工作工龄证明”[前三项老考生可用07年准考证替代]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已参加2006年度继续教育)。
6、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常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考试报名时对2006年度报名人员的会计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出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检查2006年度继续教育情况,未参加者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7、考生应先取得“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在信息表中的“承诺书”栏中签名确认,再经单位签字盖章后到资格审核和确认处进行审核、拍照等事项。2008年报考的中级老考生所填网上信息表的基本信息必须与去年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得更变,否则合格成绩将不能合成,后果自负。如有弄虚作假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8、考试用书。考试用书由考生自愿选订由全国会计考办和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重新编著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9、考生可在报名点自主选择是否购书、是否参加初级、中级考试辅导。各培训机构设有相应的培训班。
10、考试收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取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42元/门,收费依据苏价费函[2002]142号。考试用书书款另外收取。
报名信息可查询常熟财政网(www.cscz.gov.cn);会计科联系电话:52898559。
常熟市财政局会计科
2007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