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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的通知
我市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12月1日、2日。报名其它有关事宜详见《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附件:
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决定,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2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新修订的考试大纲。
二、考试报名的条件。
考试报名严格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
三、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考 试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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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级 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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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级 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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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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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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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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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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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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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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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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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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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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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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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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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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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0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我市的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报名地点:义乌市财政局会管科(丹溪北路699号8042室)。考生可从义乌会计网(www.ywkjw.com)或金华市财政局网站(www.jhcs.gov.cn)下载报名表(用A4纸打印),或到义乌市财政局会管科领取。填好后在报名表指定位置贴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一寸2张、二寸1张,并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携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考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按每科40元标准收取。
(三)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查卷。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附件、2007年度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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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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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和资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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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
级 资 格 |
高中毕业 |
中
级 资 格 |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
说 明:
一、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既包括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学历,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
二、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所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和专业资格年限的计算,按如下规定掌握:
1.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实际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至2006年底。从事财政、税务、审计、统计、金融、会计教育和会计研究工作的时间,可以视同会计专业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2.专业资格年限,从评审确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之时算起。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专业资格年限,从“资格证书”上的授予时间算起(其中:应持证上岗的在职会计人员,在国家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制度后的会计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应与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实际注册期间相一致)。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