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考函【2006】40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级有关部门,中央及外地驻蓉单位、各大厂大学人事处(科):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06]45号)和省会考办《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会考办函[2006]15号)的要求,受市职改办委托,为做好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06年11月6日至21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7年4月25日至5月10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级别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初 级 |
2007年5月19日 |
上午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下午2:00-5:00 |
初级会计实务 |
中 级 |
2007年5月19日 |
上午9:00-11:30 |
财务管理 |
下午2:00-4:30 |
经济法 |
2007年5月20日 |
上午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附件一)有关要求,也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程序及办法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到考试中心或各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涂)《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卡》,单位审查盖章后,持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同时交学历证、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备资格复审)、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和两?免冠照片各一张(办理合格证书)及《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卡》等在规定期限内原则上到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报名,单位没有组织报名的,考生可直接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到成都市财政局会计处报名。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报名时也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各区(市)县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人事劳动)局职改办和财政部门设定的报名点报名。锦江区联系电话:86625426、青羊区:86264858、87373424。金牛区:87705569、武侯区:85535642、成华区:84397850、高新区:85184900。
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中南大街56号4楼(红照壁与南门大桥之间)
咨询电话:86150148、86150138、86150248、86150348。
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金家坝街5号1楼,电话:86265511。
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区报名点:建设北路一段5号 电话:83347057,83360291。
市人事考试中心西区报名点:成都劳动保障大厦(营门口立交桥旁) 电话:87329246,89083265。
各单位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审查人必须签字,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和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为依据,否则将视情况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考试大纲、考试辅导用书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印发的全国会计专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见附件二),考试用书的征订,应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
各单位应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做好考试用书的宣传,组织考生自愿订购考试用书。
六、收费标准
1、报名资料费。报名信息卡、报名信息表、代码手册、2B铅笔、橡皮擦等工本费每套5元。
2、考务费。按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收费的复函》(川价函[2004]46号)每科50元。一经报名,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3、培训费。为了提高考生的应试能力,帮助考生全面掌握教材内容,中心将举办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凡自愿参加培训者,可在考试报名的同时办理培训报名手续。根据四川省会考办《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会考办函[2006]15号)要求,中级财务管理230元、经济法230元、中级会计实务300元,初级每科200元的标准收取培训费;坚持考生自愿培训的原则,培训地点、班次由考生自行选择,详见附件报名表背面。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