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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办发[2006]200 号
各区、市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财务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07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6]159 号)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职称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时间
2007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7 年5 月19 、20 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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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级 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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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级 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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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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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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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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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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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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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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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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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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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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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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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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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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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 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6 年12 月31 日。
(六)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9 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 [2004]25 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考试年度内取得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作为办理资格证书的依据之一(详见青岛市人事局《关于2006 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6]34 号))。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56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即考务费每人每科46 元。
五、考试报名
2007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 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1月20日至11月30 日。
资格确认时间:12月4日至8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07年5月1日至5 月18日,报考人员可直接在 青岛人事局考试网 (网址:http://rsks.qdpb.gov.cn/ ) 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地点
1 、主管单位报名点(含各区、市人事局考试机构(人才交流中心))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后,到 各区、市人事局考试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 主管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区、市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办理。
2 、市属报名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无主管单位、应届毕业生及外地在青人员可在网上报名后选择以下市属报名点办理有关手续: 青岛市山东路人才市场(初级报名点)、青岛第十九中学(初级报名点)、青岛经贸科技学校(中级报名点)。
个人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于12 月4 日至8 日到 青岛市山东路人才市场 (地址:山东路171 号,联系电话:85610383 、85650986 ,联系人:韩老师、张老师)或 青岛第十九中学 (地址:台东一路118 号,联系电话:83618834 ,83611844 ,联系人:王老师 )办理报名手续。
个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于12 月4 日至8 日到 青岛经贸科技学校(原商业中专,地址:山东路190 号、联系电话:85622555 ,85603515 ,联系人:钟老师、王老师) 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步骤
1 、网上登录报名信息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登陆青岛人事局考试网 (网址:http://rsks.qdpb.gov.cn/ ) 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参考附件1 )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不上传照片者不予报名) ,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点),单位初审合格后,统一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 、资格确认
(1)主管单位报名点:
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 青岛人事局考试网 (网址:http://rsks.qdpb.gov.cn/ )
完成网上报名,持打印出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报名。各单位审查同意后,对报考中级资格者出具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证明,报主管单位人事部门。
2006 年度在我市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老考生 可持《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携带本人身份证、2006 年度准考证原件、复印件直接报名。
②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报考人员的情况符合报考条件、有关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后,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证件复印件上盖章。
各单位要严格按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3]23 号)要求,在证书发放前,须对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证书。
③各主管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本单位报名地点。
④各主管单位人事处将本单位报名情况汇总后,于12 月12 日至12 月15 日报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汇总时需携带的资料:
a、《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证书复印件钉在信息表后)
b、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指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钉在信息表后)
c、2007 年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2007 年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
d、考务费
e、教材预订单(报名时报青岛市财政局)
f、老考生的准考证及复印件
2 、市属报名点: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于12月4日——8日携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信息表需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附在信息表后)到市属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老考生报名办法同上。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4]85 号)的精神,2007 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青岛市山东路人才市场 或青岛第十九中学 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同上),但在领取资格证前必须具备报考初级资格的所有资格条件。
六、 其它事项
(一)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修订了2007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青岛市会计学会负责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征订发行工作,各区(市)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征订工作。
(三)考生可于考试结束3 个月后登陆相关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各主管单位在接到证书办理通知后,组织本单位合格人员统一办理资格证书(个人报名的人员持所需材料直接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
2007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报名工作首次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事部门、财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部署好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广泛宣传、认真落实各项考试规定,将报名工作安排通知本单位报考人员并指导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报名,避免漏报情况的发生。同时,要严格把关,对报考人员的条件逐一审查,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