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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2007年度会计职称考试11.1-15日报名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内会考办字[2006]13号)统一要求,呼和浩特市考区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从2006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5日结束。呼和浩特市考区共设六个报名点,即市本级及市四区设一个报名点,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各设一个报名点。市本级及市四区报名地点设在呼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年检集中服务厅(地址:昭乌达路内蒙古医院斜对面春华水务大楼)。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1、 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初级资格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 中级资格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考试级别和科目

  1、初级资格:

  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2、中级资格:

  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三、 考试报名方式

  为了简化报名审核手续方便广大考生,提高广大财会人员诚信意识,按照自治区会计考办统一要求,2007年度考试报名同上年一样,继续采用考生与考试管理机构签定“承偌书”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与会计考试管理部门签订“承诺书”,保证自己所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符合财政部要求的报考条件。在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证书时对领证人员再进行认真审核,对已通过考试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证书将予以吊销。

  四、收费标准:

  报名费20元/人,考试考务费每科70元

  五、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

  七、考试时间

  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
初 级 资 格
中 级 资 格 
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0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八、报名程序

  市直各单位及市内四区各单位考生以及个体、私营、无主管企业考生直接到呼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年检集中服务厅报名(地址是昭乌达路内蒙古医院斜对面春华水务大楼)。报名工作流程是:

  (1)领表、照相

  (2)填表、涂卡、贴照片

  (3)报审

  (4)开票(报名考务费、辅导用书及培训班报名)

  (5)二楼大厅缴费

  (6)验审信息卡、领取准考证领取单。

  注:

  1、呼市考区报名点代码是0801。考试用照片共3张,报名表贴1张,在信息卡背面使用双面胶贴1张,在报名表左上角处别1张。

  2、各旗县考生请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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