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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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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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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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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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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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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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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资格: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下午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上午 9:00—11:30 财务管理
下午 14:00—16:30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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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可携带蓝、黑色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非立式、无存储功能),其他与考试相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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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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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资格:
上午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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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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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或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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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或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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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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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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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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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财会相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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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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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会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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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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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财会相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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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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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有会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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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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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有会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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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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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有会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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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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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有会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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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均可参加本级别的会计资格考试。
3、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违反国家人事部3号令,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不满3年人员不得报考。
5、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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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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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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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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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近期6个月内一寸彩色夤谡掌??/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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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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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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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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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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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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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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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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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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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聘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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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或存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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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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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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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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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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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目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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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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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档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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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滚动成绩的考生必填,新报名考生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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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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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在报名表上提供的信息,及报名或审查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真实有效。
2、本人已学习和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事部3号令)。
3、本人近3年内没有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受到停考3年的处罚。
4、本人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保证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管理。
5、上述承诺,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考生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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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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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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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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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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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涂胶
照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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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涂胶
照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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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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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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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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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报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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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预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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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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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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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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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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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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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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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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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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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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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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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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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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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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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报考人数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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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试卷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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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试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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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试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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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试卷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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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试卷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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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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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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