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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会考[2005]12号文件要求,现将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职称考试分为初级资格考试和中级资格考试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备相当学历和会计工作年限。
三、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以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到2005年10月底,逾期不再补报。
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20日和21日上午。
详情请咨询:0311-85295089、8567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