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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天津会计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天津考区)受疫情防控影响考生退费及保留合格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可知,退费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日,退费入口:登录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退费。
一、 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仅适用于因疫情防控影响被隔离管控而未能正常参加考试,且可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考生。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考生应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日登录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点击右上方“登录”。登录后点击“2022年度中级延考退费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及银行信息)提出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
考生可直接点击下列图片进入2022年中级会计延期考试退费申请系统:
三、证明材料要求
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已下载或打印的准考证。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与考生身份证件一致)。
(三)2022年12月3日至4日期间本人受疫情管控防控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的隔离管控证明;或因异地疫情防控政策差异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证明。2.其他足以证明本人被封控或者被隔离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经查证所提交材料不实的,取消申请资格。
(二)考生申请后应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并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状态。系统提示“您已申请成功”后,我们将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待国库退款到账后,预计于2023年2月1日至28日向系统登记的考生本人银行卡退还报名费,且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将延长1年。如有变化请及时关注“天津会计”网。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顺利完成退费事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发布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退费申请系统操作说明。
考生需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下图:
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登录界面。如未在平台上进行过注册,请先完成注册。
登录后,首页会显示“2022年度中级延考退费申请”按钮。如下图所示:
一、12月3日至4日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停考考区的考生
考生进入后,首先看到的是公告框。该公告框里面的内容是由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考生仔细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按钮,会看到考生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考生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确认个人信息,系统进入退费申请表填写页面,考生输入正确的开户地、开户行、银行卡账号、手机号码等退费信息后,点击“确认申请退费”按钮,如下图所示:
考生核对填写的信息准确后,点击确定,再次点击确定,会提示退费信息登记成功。如下图所示:
申请表上方会出现“您已登记退费,以下是您的退费登记信息”提示。如下图:
登记系统开放期间,考生可以登录系统修改退费信息。如下图所示:
以上是停考地区考生的操作流程。
二、12月3日至4日已完成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区,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2022年度中级延考退费申请”按钮。如下图所示:
考生进入后,首先看到的是公告框。该公告框里面的内容是由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考生仔细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按钮,会看到考生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考生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确认个人信息,系统进入延期考试退费申请表填写页面,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考试管理机构公告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文件照片,系统支持最多五个证明照片文件的上传,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请参考各地发布的公告。如下图所示:
上传完证明材料照片后,点击“申请退费”按钮进行申请操作,如下图所示:
需输入正确的退费账户开户地、开户行、银行卡账号、手机号码等退费信息后,点击“确认申请退费”按钮,考生核对填写的信息准确后,点击确定,会如下图所示:
最后会提示“提出申请后,您提交的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才生效”窗口,点击确定,退费信息登记成功。如下图所示:
在申请表上方,会提示您已申请退费,申请状态:您的申请已登记,请等待审核结果。如下图所示:
等待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后,考生可以看到申请审核状态。若审核通过,系统提示“您已申请成功”,若未审核通过,系统会提示未通过原因。如下图所示:
登记系统开放期间,考生可以登录系统修改退费信息。如下图所示:
以上为正常开考地区,但因疫情影响未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操作流程。
登记系统开放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79
因疫情原因没有参加考试的人员注意,计划参加2023年中级会计考试的,可以先提前了解2023年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信息。
11月2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可知: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2023年4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3年4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2.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各地区报名开始时间不同,小编建议考生可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2023年天津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助您顺利完成考试。点击查看>>2023年全国各省中级会计证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汇总,随时更新!
3.2023年8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5.2023年9月20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2023年10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上报数据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属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7.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8.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点击查看《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
以上内容是2022年度天津中级会计师考试延期取消后退费入口已开通(12月14日-20日)信息,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3年中级会计备考指导、各科考点内容,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