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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九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公司解散
解散原因 | 具体规定 | ||
法定解散 |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提示】该情形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
||
诉讼解散 (人民 法院) |
主体(原告)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 |
被告 | 公司 | ||
受理情形 | 两年不开会 | 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 |
两年无决议 | 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 ||
董事长冲突 | 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 ||
股东利益损 | 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 ||
不予受理情形 | (1)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2)以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3)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
公司清算
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成立清算组的程序是什么?
类型 | 具体规定 | 清算组组成 | 清算方案 |
自行 清算 |
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
报股东(大)会决议确认 |
强制 清算 |
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债权人未提,股东申请) 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时,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15日内)不成立清算组; (2)虽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 |
指定人员: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 (2)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3)上述机构具备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
报人民法院 确认 |
清算需要遵循程序
申报债权 |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10+30,60+45】 |
【例外】 (1)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 (2)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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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财产 | (1)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 |
清偿债务 |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注意 |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
清算终止 | 公司清算结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注销后,公司死) |
同步练习题:
【1-多选】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一定事由时,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该事由包括( )。
A.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B.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
【答案】AB
【解析】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①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2-多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解散应当清算的有( )。
A.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B.公司被分立为两个新的公司
C.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D.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而解散
【答案】AC
【解析】选项B、D:合并、分立都不需要清算,因为债权、债务都是有承继方的。
【3-多选】甲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张某,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5%,以下列事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有( )。
A.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B.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C.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D.公司无故拒绝张某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答案】ABC
【解析】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①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4-判断】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
【答案】×
【解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判断】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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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4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1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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