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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邢台考区考生: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邢台考区2021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根据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省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等,特制定本考生告知书。
1.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每日自觉监测健康状况并进行检测登记。考前自我监测中发现“河北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考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向邢台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告,提交有关证明,联系电话:0319-2222058。
2.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3.考生应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4.外省市考生要按照邢台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来邢准备,考试期间需要入住宾馆的,务必选择符合防疫要求的宾馆。在邢期间,务必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规定出行,务必严格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5.考生须持考前(指当日当科次考试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体温正常(<37.3℃),且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症状,并提交《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方可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6.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区、市)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天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7.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所有考生从考试专用封闭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交流。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考场电子身份验证、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8.考生进入考点(场)时,应出示考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接受体温检测,提交《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每场考试1份),并按要求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9.入场时持有绿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检测体温异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引导至临时隔离检查点,由医务人员复测体温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判断为可疑病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报当地疾控中心;判断为非可疑病例的,可安排至临时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10.考试期间,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使用带有呼吸阀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需摘除口罩外,所有考生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11.考生考前考后需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12.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间距,有序离开,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聚集。
13.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14.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或提供虚假健康码、行程码、检测证明,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5.本告知书发布后,请考生务必每日登录河北省财政厅-会计服务-邢台市栏目(网址http://czt.hebei.gov.cn/kjfw/gs/xt/),关注邢台考区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和政策规定。
附件:考生健康信息承诺书
邢台市会计考办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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