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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习题: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知识点:合同的订立方式之要约
【1-单选】
梁某在路上遇见同村的丁某,询问丁某是否愿意购买其某辆车,价格2 000元,丁某当场未答复,次日,丁某找到梁某表示同意以1 800元的价格购买该摩托车,梁某告知丁某该摩托车已卖给邻村的林某,丁某表示同意以1 800元的价格购买摩托车的意思表示是( )。
A.要约邀请
B.承诺
C.单方法律行为
D.要约
【答案】D
【解析】①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③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本题中,梁某问丁某是否愿意购买,丁某未回复,丁某次日欲以1 800元购买摩托车的行为属于要约。
【2-多选】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有( )。
A.符合要约规定的商业广告和宣传内容
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基金招募说明书
【答案】AC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符合要约规定的构成要约)、寄送的价目表等都属于要约邀请。选项 AC属于要约。要约内容:标的、数量、价款或报酬等。
【3-多选】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通知
【答案】ACD
【解析】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旦发出,不可撤销,D选项正确;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确定期限);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紧急要约),A、C选项正确。
【4-单选】
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
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
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
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答案】D
【解析】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提示】不得撤销要约: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确定期限)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紧急要约)
【5-多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有( )。
A.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答案】ABCD
【解析】要约失效的情形: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拒绝);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撤销);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过期);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变更→反要约/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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