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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精华考点习题:汇票-转让背书

环球网校·2021-06-18 13:56:03浏览32 收藏3
摘要 2021年中级会计备考正在进行中,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精华考点习题:汇票-转让背书”同学们要在学习基础知识点的前提下了解知识点的重要程度,认真刷一下例题,对考生有帮助哦!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精华考点习题如下: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习题:汇票-转让背书

考点覆盖范围:

票据法律制度:(票据法关系、票据基础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票据抗辩、票据的伪造和变造、汇票的一般规定、汇票-出票、汇票-转让背书、汇票-承兑、汇票-保证、汇票-追索权、本票的特殊规定、支票的特殊规定

考情分析

知识点:汇票-转让背书

本知识点考频(近3年):1

重要程度:★★★

多选题1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背书行为中,属于非转让背书的有( )。

A.甲公司将自己持有的一张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以偿付货款

B.乙公司将自己持有的一张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作为向丙公司借款的质押

C.丙公司将自己持有的一张支票背书转让给丁银行,委托丁银行代为行使收款权

D.丁公司将自己持有的一张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作为合同定金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背书。委托收款背书与质押背书,为非转让背书。选项A:属于转让背书;选项B:属于质押背书,为非转让背书;选项C:属于委托收款背书,为非转让背书;选项D:属于转让背书。

多选题2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汇票不得背书转让的有(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

B.汇票被拒绝付款的

C.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D.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

【答案】BCD

【解析】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禁止背书转让的情形包括:①汇票被拒绝承兑;②汇票被拒绝付款;③超过付款提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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