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精华考点习题: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人

环球网校·2021-06-10 14:54:44浏览63 收藏25
摘要 2021年中级会计备考正在进行中,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精华考点习题: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人”同学们要在学习基础知识点的前提下了解知识点的重要程度,认真刷一下例题,对考生有帮助哦!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精华考点习题如下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习题: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人

考点覆盖范围:

(1)合伙企业

①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财产、事务执行、损益分配原则、与第三人关系、入伙和退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②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事务执行、财产份额转让、债务清偿、入伙与退伙

③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2)保险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原则、保险业与保险监管、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保险合同、保险条款、财产保险的特殊制度、人身保险的特殊条款)。

考情分析

知识点: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人

本知识点考频(近3年):2

重要程度:★★★

单选题1

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是( )。

A.投保人

B.保险代理人

C.被保险人

D.受益人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答案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即订立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指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单选题2

甲为其妻乙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其独子丙为唯一受益人。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指定受益人须经乙同意

B.甲变更受益人须经乙同意

C.如果乙和丙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推定乙死亡在先

D.如果丙先于乙死亡,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赔偿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答案

【答案】C

【解析】选项C: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单选题3

2016年4月赵某为自己投保人寿保险,约定受益人为赵妻和其子小赵。2019年6月,赵某被不堪忍受家庭暴力的妻子刺伤致死,赵妻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经查,赵某已缴纳3年保险费。下列关于保险公司是否承担支付保险金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赵妻丧失受益权,保险公司应向小赵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B.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故赵某丧失受益权。本题中另一受益人小赵并没有丧失受益权,所以保险公司应向其支付保险金。

多选题1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保险合同中有效的有( )。

A.赵某为其6岁的儿子小赵购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B.钱某为其因患有精神疾病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妻子购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C.孙某为其丈夫购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未经其丈夫同意

D.李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指定的受益人为自己的妻子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选项B,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限。选项C,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限。

更多相关重点试题及解析点击进入下载页面>>>

已经完成报名的考生,请安心备考,每年从报名、考试到领证,都有很多重要通知,2021年各地区中级会计准考证打印8月陆续开始,为了帮助大家及时打印准考证,小编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各地区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精华考点习题: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人,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指导、试题,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