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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
考情分析
知识点:财产保险合同中的特殊制度
【1-多选】
甲公司拥有一处价值2000万元的房产,分别向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火灾险,保险金额各2000万元。各方当事人对保险责任的承担顺序没有特殊约定。现发生保险事故,房屋全部烧毁。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本案应适用“共同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B.甲公司有义务将重复投保的情况通知A、B两家保险公司
C.A保险公司和B保险公司应各赔付2000万元
D.A保险公司和B保险公司应各赔付1000万元
【答案】BD
【解析】(1)选项A: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区分的关键在于保险金额总额是否超过保险价值,超过,属于重复保险;未超过,属于共同保险。在本题中,保险金额总和为4000万元,超过保险价值2000万元,应适用“重复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2)选项CD: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2000万元)与保险金额总和(4000万元)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2-单选】
甲为其一块名贵金表在保险公司购买了财产保险。某日,甲将该金表放在办公桌上,被同事乙不慎摔坏。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保险公司向甲赔付保险金后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对乙的代位求偿权
B.若乙是甲的女友,则保险公司不能对乙行使代位求偿权
C.在保险公司未赔偿保险金之前,甲放弃了对乙的索赔权,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D.在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之后,甲放弃了对乙的索赔权,则放弃行为无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制度。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损失后,取得了该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人追偿的权利,并据此权利予以追偿的制度。,选项A正确;选项B,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本题中,“女友”并不属于家庭关系,因此可以对乙行使代位求偿权。选项C、D: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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