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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考情分析
知识点:公司决议效力
【1-多选】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监事会成员的1/3
B.总经理可以兼任监事
C.监事会设主席1人
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答案】ACD
【解析】选项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多选】
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答案】AC
【解析】选项A,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该规定;选项C,1/3以上的董事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由监事会(部分监事不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判断】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选举产生。( )
【答案】×
【解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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