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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11月22日)

环球网校·2020-11-22 15:24:42浏览27 收藏10
摘要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开启,环球网校(环球青藤旗下品牌)小编分享“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11月22日)”小编感受到同学们高涨的备考热情,特此整理中级经济法经典试题,供考生练习。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11月22日)

(单选)1.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D:在要约收购期内,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正确答案:B

知 识 点 :上市公司收购,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参考解析:选项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

(多选)2.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B: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的约

C: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的收购,属于要约收购

D: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对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正确答案:A,B,D

知 识 点 :上市公司收购

参考解析:选项C:要约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进行的收购: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通过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受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进行的收购。

(多选)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在无竞争要约的情况下,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可以为45日

B: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C: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的收购,属于要约收购

D:在任何情况下,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都不得变更收购要约

正确答案:A,B

知 识 点 :上市公司收购,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参考解析:选项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选项C:要约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进行的收购。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通过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受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进行的收购。选项D: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预计在3月份,为了帮助考生及时获取2021年中会报名信息,小编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1年各省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通知。

以上内容是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11月22日)信息,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习题相关文档,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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