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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20年各省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打印入口汇总
2020年8月31日-9月4日,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即将开始,为了防止考生错过或忘记打印准考证,小编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河北各地区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
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 考生须在8月15日前申领“河北健康码”(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河北健康码”并进行相关操作),并自我健康观察 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考前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
2. 考生可提前90分钟进入考点,提前60分钟验证入场。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
3. 考生入场时同时提供 “ 河北健康码 ” 、现场扫描 “ 通信行程卡 ” 。两码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 度,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连市的考生须提供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 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 考前 14 天内, “ 河北健康码 ”“ 通信行程码 ” 有任一项为红码或黄码的,须提供 7 天内 2 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 对体温超过 37.3°C 的 考生须进行复检,二次检测仍超过 37.3°C 的,不得参加考试。
8. 考前 14 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9. 考试过程中,除签到验证环节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继续参加考试,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考生应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点击下载附件: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报考级别: 考点:
本人考前14天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考前14天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3.本人考前14天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 □否
4.本人考前是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冀 □是 □否
5.本人考前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冀 □是 □否
6.本人考前14天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是 □否
7.本人考前14天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是 □否
8.本人“河北健康码”是否为黄码或红码 □是 □否
9.与本人共同居住人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是 □否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上述相关信息,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接受考试管理机构相关处理决定,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承诺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20年 月 日
点击查看《关于确定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廊坊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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