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高频考点23】首次公开发行条件
(一)主板、中小板首发
1.主体资格
(1)股份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持续3年
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从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注册资本足额缴纳
(4)经营合法合规
(5)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高没重大变化,实控人没变更。
(6)股权清晰
2.规范运行
(1)发行人的董监高任职合法合规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尚在禁入期
②“36或12”
③立案侦查或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2)发行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①最近36个月内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
②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法律、法规
③最近36个月向证监会提出过发行申请,但弄虚作假。
④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弄虚作假
⑤立案侦查,未有明确结论
3.财务与会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净利润)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5000万元)(现金流)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亿)(营收)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000万元)(股本总额)
(4)最后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无形资产)
(5)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亏损)
2020中级会计考生学习阶段,可提前填写环球网校特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如考试时间有变化,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主板、中小板首发,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