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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第二节公司注销登记

环球网校·2019-11-26 14:22:27浏览43 收藏12
摘要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打算报考2020年中级考生提前学习,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第二节公司注销登记”本文围绕公司登记进行介绍,希望考生打好基础,认真学习,提前掌握教材内容。

编辑推荐: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公司注销登记

一、不需要清算的

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

二、应当清算的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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