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部队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为了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工作,我厅已于2019年4月初在“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开通部队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队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范围
此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主要针对实际工作地在海南省内的部队会计人员,包括已在地方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虽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目前从事会计工作的部队现役军人、聘用人员等。
以上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并与所在单位会计人员管理部门确认是否认可地方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结果,避免重复学习。
二、信息采集时间及方式:
与地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间和方式一致,暂定截至2019年4月30日止,后续开放时间请关注“海南省财政厅”网站及“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通知。
三、部队会计人员工作证明需体现工作单位全称、实际工作地、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人员类别(现役军人、聘用人员、其他等)等信息,无需按照地方会计人员工作证明模板填写。
四、其他事项请参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http://mof.hainan.gov.cn/sczt/0400/201810/693ab308374a4003a22eb99a2b9bdaa8.shtml)执行。
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过程系统问题可咨询“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首页左下角“在线客服”,若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政策或系统数据填写有疑问,可致电各级会计管理部门咨询,联系电话可在“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首页“公告通知”栏的《信息采集答疑及注意事项》查看。
特此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
2019年4月15日
请海南部队会计人员注意注意,中级会计职称提示:海南部队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间4月30日截止,更多2019中级会计职称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等免费试题资料,请点击“免费下载”后进入页面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