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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各相关考生:
根据上级会考办要求,现将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地点: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根据自己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领取(2次报名的以后一次为准)
报名点 | 领取地址 |
路北 | 新华东道55号,路北区委区政府后门外, 路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小楼115室(扶贫办) |
市直 | 建设南路47号财会培训中心3楼会议室 |
路南 | 路南财经大厦1125室 |
开平 | 开平区财政局102室 |
古冶 | 古冶区林西成人教育学校 招生办公室 |
丰润 | 丰润财政会计管理服务大厅 |
丰南 | 丰南区财政局会计科417房间 |
遵化 | 遵化市财政局103室 |
迁安 | 迁安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站 |
玉田 | 玉田县财政局一楼会计科 |
迁西 | 迁西县财政局三楼会计科 |
滦州 | 滦州市财政局二楼会计科231室 |
滦南 | 滦南县财政局一楼会计科102室 |
乐亭 | 乐亭县财政局一楼会计科 |
曹妃甸 | 曹妃甸区财政局唐海镇建设大街273号一楼东大厅会计科 |
高新 | 高新区财政局火炬大厦502室 |
海港 | 唐山海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南楼232室 |
芦台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农场场部芦台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
汉沽 | 唐山市汉沽农场管理区财政局会计科 |
三、注意事项:
1、准确填写《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且及时将此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此表每人一张,涂改无效)
2、考生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请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书持有者身份证原件。
唐山市会考办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