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报考人员应通过“重庆会计之家”网站“会计人员信 息查询”查看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显示完成的不需提供证明;
显示未完成的应抓紧登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中级及以下网上继续教育”补学,待查询结果显示每个年度已完成,可不提供证明。
不能通过 “重庆会计 之家”网站“会计人员信息查询”的,需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采集信息人员补学继续教育 ”系统上注册学习,并提供补学完成合格单。有符合抵免政策的,应提供抵免依据。
继续教育信息在重庆市外的,需提 供官网查询结果或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