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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2019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环球网校·2019-01-25 10:12:51浏览165 收藏16
摘要 2019中级会计职称报名信息已公布,环球网校小编根据湖北财政厅发布“湖北省关于2019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文分享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报名网址、报名时间、审核、缴费时间、考试费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信息,具体报名公告如下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等有关要求,我省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将于2019年9月举行。现就考务日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市州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师工作2年以上;(2)会计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师工作4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师工作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达标学历或学位,从事会计师工作5年以上。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有效。2019年,将根据全省考试成绩、国线通过率等综合情况确定是否划定我省使用标准。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程序

我省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28日。上述时段内每天8∶00—20∶00受理网上报名,双休日照常办理。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准备。报名考生应持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格式、大小等应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2.登录网站。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了解报名程序、要求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3.填报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考生应按照属地化原则选择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不能跨地区报名。信息填报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在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报名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工作由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人社(职改)部门监督。时间为网上报名日期内的工作时段,具体请向所在市、州财政部门咨询,各地咨询电话等详见省财政厅公众网会计考试栏目(http://www.ecz.gov.cn/hdbw/bsbw/hjbw/37.htm)。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步骤为:

A.考生本人提交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中国台湾居民应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

B.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C.报考人员持《报名信息表》到指定窗口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为方便报考人员,各地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应在同一地点进行。本次考试不受理中介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

有关部门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时,应严格对照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信息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对于年龄低于25周岁报考中级需要进行现场报名审核的,留存其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不应收取费用。

5.网上缴费。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后,考生重新登录报名网站,在网上报名时段内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费用缴纳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谨防出错。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虽然完成但未按要求及时缴费的属于报名不成功,无法参加考试。

6.准考证打印。中级考生应于2019年8月25日至9月3日期间每日8∶00至20∶00,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

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照片等,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

(二)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根据相应报名条件进行认真核对,符合条件的才能报考。采取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严肃处理。

五、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中、高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1.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7日—8日举行,共两个批次。具体科目和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中级资格

考试批次

9月7日

(星期六)

8:30-11:30

中级实务

第一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9月8日

(星期日)

8:30-11:30

中级实务

第二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2.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9月8日8:30-12:00。

(二)考务日程

1.2019年1月31日前,公布考务日程;2月20日前各地公布资格审核(信息确认)点地址和联系电话;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2019年9月2日前,市、州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务培训,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省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7313587。

3.2019年9月7日-8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请向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供准确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寄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

4.2019年9月13日前,市、州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情况报告单》的整理汇总,并将记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告单原件报送省会计考办。

5.2019年10月10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评卷工作书面报告。

在2019年网上评卷过程中,继续排查雷同试卷,对疑似雷同的试卷,组织老师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6.2019年10月20日前,按全国会计考办要求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20日内,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考的市、州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后,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具体分值。

7.11月20日前,市、州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年度考试工作总结。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在组织考试报名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报名条件,按照属地原则要求,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二)市、州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要求设置考点,考试考场须设在省辖市州以上中心城市。按照年度考试工作方案,省直不设考点,中、高级资格考生按照属地原则在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要抓好考试安全保密。确保考试信息安全。考试期间,考试网络应与互联网实现物理隔离。确保考生信息安全。加强教育和检查,严格落实试卷保密场所、保管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要求,配发到各地的保密u-key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凡泄露考试工作信息,包括考生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的,均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四)要强化考务保障。加强考场建设,配齐身份验证、视频监控、应急电源等设备。要提高保电水平,对照省电力公司提供的我省《考点保电运维情况统计表》补齐短板,吸取合理化建议,化解供电风险。

(五)对于报名、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会计考办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请示后处理。

市、州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要继续优化服务措施,精心做好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各项考务工作,确保2019年度考试任务圆满完成。

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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