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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同步练习题:法律行为

环球网校·2019-01-14 09:39:23浏览120 收藏24
摘要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9月7日-8日举行,考生已进入备考阶段,应广大学员的需求,环球网校小编每天为大家提供定量好题练手“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同步练习题:法律行为”学过的知识点是否掌握?切勿错过我们的试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陈某拾得一个钱包

B.李某种植果树

C.杨某与某商场签订购买机器的合同

D.王某盗窃他人财物

【答案】C

【单选题】吴某与考上重点中学的 12 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吴某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B.合同无效,因为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合同有效,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

D.合同效力待定,孙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一个月内追认

【答案】C

【解析】(1)12 周岁的未成年人通常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单选题】16 周岁的小林参加中学生科技创意大赛,其作品“厨房定时器” 获得组委会奖励。张某对此非常感兴趣,现场支付给小林 5 万元,买下该作品的制作方法。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该合同可撤销,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该合同无效,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该合同有效,因该合同对小林而言是纯获利益的

D.该合同效力待定,因需要由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同意或追认

【答案】D

【解析】(1)16 周岁的小林还在读中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本案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不属于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效力待定,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因此,选项 D 正确;(3)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主动表示同意或追认,但如果张某(相对人)催告小林的法定代理人追认,而小林的法定代理人 1 个月内未作回复,应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4)由于该比赛明示为“中学生”参加的比赛,张某对小林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情,张某不属于善意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

【单选题】10 周岁的张某未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价值 5 000 元的笔记本电脑赠与同学李某。该赠与合同的效力是(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D

【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

B.乙捡到一台电脑

C.丙放弃一项债权

D.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

【答案】AC

【解析】(1)选项 A:属于双方法律行为;(2)选项 C:属于单方法律行为;(3)选 BD:法律后果不由意思表示决定,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判断题】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当然不能成立。

【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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