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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报考级别: 级
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年限:共 年
起止年月 |
单位名称 |
从事何种会计专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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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知悉会计资格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及相关要求。现承诺遵守会计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规定,保证填报的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如本人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成绩单和资格证书等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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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底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