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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必考点:商品房预售合同

环球网校·2018-07-30 10:02:35浏览95 收藏28
摘要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处于提高阶段,环球网校小编希望考生掌握考点,特整理发布“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必考点:商品房预售合同”本文分享中级经济法必考考点内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必考考点44】商品房预售合同

(1)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许可影响生效: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有效。

登记备案不影响生效: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该登记备案手续并非合同生效条件。

(2)被拆迁人的优先权:若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可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3)法定解除条件

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③房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④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催告后3个月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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