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江津区各位考生: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由财政部门负责发放。为确保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对象
2017年度在江津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2015年之前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仍在区人社局领取)。
二、领取内容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份)。
2.《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1份)。
三、领取提交资料
1.本人领取的,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交委托书(1份)及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领取时间
从通知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为集中办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江津区圣泉路99号区行政中心1318室。联系电话:81220452。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