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各位考生:
吉林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自2018年5月28日开始领取,法定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及咨询电话
考生应到报名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书,中省直考生到长春市财政局领取,县(市)级财政部门不设领取点。
1、驻长中、省直单位考生及长春地区考生领证地点: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服务大厅(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0431-89865971。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件领取。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可持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2、考生领取合格证书、考生信息表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3、证书的电子备案信息可登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所属的“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证书查询系统”模块进行查询。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考办)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