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要约邀请练习题

环球网校·2015-08-14 10:32:45浏览74 收藏14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温馨提示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试时间9月12日下午,考试时长为2 5小时。网校整理并提供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要约邀请练习题,供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练习,
   【摘要】环球网校温馨提示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试时间9月12日下午,考试时长为2.5小时。网校整理并提供“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要约邀请练习题”,供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练习,《中级经济法》练习试题质量很高,它能全面覆盖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所有考点,希望考生通过练习能把知识点融会贯通,请考生重视练习中级经济法。

  编辑推荐: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练习题汇总(8月份)


  单项选择题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

  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答案】C

  【解析】(1)选项ABD: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一般应界定为要约邀请;(2)选项C:自动售货装置出售商品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符合要约的两个条件(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接受即受约束)属于要约。

  2、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 )。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

  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

  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

  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答案】B

  【解析】(1)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2)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3)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

  3、2011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2011年4月30日

  B.2011年5月3日

  C.2011年5月8日

  D.2011年5月9日

  【答案】B

  【解析】(1)承诺到达对方时生效;(2)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4、甲公司于7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原材科,要求乙公司在1个月内做出答复,该要约于7月2日到达乙公司。当月,因市场行情变化,该种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能否撤销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

  B.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C.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D.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

  【答案】A

  【解析】要约人(甲公司)确定了承诺期限,不得撤销要约。
 

  相关文章>>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 >>点击查看全部试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

  A.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

  B.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

  C.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

  D.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

  【答案】D

  【解析】根据《仲裁法》的规定,选项A错在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选项C错在由强制性法规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选项B错在由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他们在解决纠纷的原则、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适用专门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点击查看全部试题......

  2.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中,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监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可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出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B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选项A错在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C错在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D错在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将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点击查看全部试题......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练习题汇总(8月份)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练习题汇总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临考通关方案:只学必考知识点;只做必考习题;独家内部资料
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老师刘艳霞老师在线讲解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